第814章查到最后,青鸟落在布政使家牌上
第814章查到最后,青鸟落在布政使家牌上 (第1/2页)“二月十三日,林有田第一次报案。”
“文书进了青河县衙。谁把‘失踪’改成了‘投亲’?”
朱雄英坐在长案后。
青禾屯户页摊在案上。
林秋娘的姓名还在。案由那一栏,已经成了外出投亲。
经历陈显戴着木枷,跪在砖地上。
“回殿下,经历房只管收文。”
“改户册,要由书办落笔,屯长补押,县经历复印。”
朱雄英问:“谁写的?”
“书办周茂。”
殿门边,一名灰衣小吏抬起头。
两名百户将他押到案前。
周茂年近五十,右手食指染着墨。他跪下后,用牙咬断左袖内的缝线,取出一个油布包。
包内是一块断木牌。
“请殿下先验此物。”
木牌送上御案。
正面刻着三个字。
赵保山。
背面有七道刀痕。前六道很短,第七道划过整块木牌,连牌角也被劈开。
朱雄英问:“哪里来的?”
“赵保山每进山寻妻一回,便刻一道。”
“第七回出发前,他来过县衙,把牌交给小人。他说,若能回来,再补第八道。”
周茂把额头贴到砖面。
“若回不来,就把牌交给林老汉。”
“人回来了吗?”
“至今未归。”
赵保山进山七回。
前六回,他走出了山。
第七回过去数月,青河县只留下这块断牌。
林秋娘被关在东洞十个月。她的丈夫也丢在了找她的路上。
朱雄英把木牌推到陈显面前。
“见过吗?”
木牌碰上枷板。
陈显看着那道裂口。
“县衙每日收文很多,下官记不全。”
周茂又取出半张纸。
纸只剩右半边,上面留着青河县经历印。印下还有五个字。
三日无获,转作投亲。
“陈经历记不得木牌,总该认得自己的印。”
陈显托起木枷。
“边地新民迁徙频繁。有人投奔别屯,也有人逃回原籍。”
“县仓按户发粮。人离了屯,粮不能长年挂在名下。”
朱雄英翻开林秋娘的户页。
“人丢了三天,你便停粮?”
“下官依规办差。”
“哪份规?”
“《逃户清册式》。”
陈显抬起头。
“去年八月,布政司发文七府八卫。文中写明,失踪三日,查不到尸首、血迹和目击者,可转作投亲或私逃。”
卢文昭转过身。
“本官发过这份清册。”
“原文写的是三十日。”
陈显朝他挪了半圈。
“卢大人,青河县收到的公文盖着布政司印,页尾还有您的花押。”
“正本留在县库。下官若敢编造,甘受凌迟。”
卢文昭走到十二只账箱前,打开第三只箱子。
夏原吉也拉过青河县粮簿。
“林秋娘失踪后,每月停粮七斗。”
他向后翻了几页。
“青禾屯半年内,共有六十三人被改成投亲或私逃。”
“县仓多出三百一十七石粮,考成从乙等升到甲等。”
夏原吉取出一张奖牒。
“陈显,你添了多少俸?”
“每月二石。”
“布政司另赏银二十两。”
奖牒压在粮簿上。
“六十三个人从户册消失。县仓升等,你也得了赏。”
陈显撑住枷板。
“青河县上下都照清册办差。”
“规式被人改过,该查发文衙门!”
卢文昭已经找出去岁八月的发文底册。
《黑吉辽逃户清册式》。
发往七府、八卫、四百八十七屯。
第一页核验逃户。
第二页复问家属。
第三页由县衙查访。
第四页交分巡复核。
卢文昭把第四页放到陈显面前。
“原文规定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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