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2章 迅速侦破
第2602章 迅速侦破 (第2/2页)引渡条约是国家之间商量好互相移交罪犯的协议,我国跟50多个国家签了这类条约,其中40个已经生效,但跟美、加等主要西方国家还没签成。这种条约能让外逃的贪官或罪犯没地方躲,一旦签了约,对方国家原则上就得配合抓人并送回来,不过实际操作里还得看具体案情和两边法律怎么规定。
如果没有签订此类条约,想要引渡嫌犯回国,难度就更大一些。
张俊打电话和林馨说了此事。
林馨道:“只要能找到人,那就有办法把他带回来。此人犯的是诈骗罪,这种罪,不管在任何一个国家地,都算得上重罪,每个国家都承认有这种罪行。”
国家之间的引渡,有一个双重犯罪原则,就是这个人在原来的国家犯了罪行,这个罪行,在对方国家也得算是犯罪,才能引渡,要是那边法律觉得这事儿不违法,那就没法引渡。
在本案中,嫌犯所犯之事是诈骗罪,那边的国家也承认这是重罪。
所以,要进行引渡的话,还是有可能的。
林馨还提醒张俊:“以我们办案的经验,嫌犯出逃时间尚短,他的资金应该还没有全部转移到国外,你们抓紧时间,看看能不能找到他在国内的其他资产和资金。”
张俊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一直在进行调查。”
林馨道:“等东海省上报以后,我再动用关系,尽快和那边进行谈判,将嫌犯引渡回来。”
张俊说了声好的。
因为涉案金额巨大,受害群众比较多,东海省里也十分重视和关注此案,在拿到海江市提供的案卷后,便即向部委报告,同时请求由国家出面,将嫌犯引渡回来。
林馨没有食言,和父母谈到了此事,希望他们相助一臂之力。
林国邦夫妇自然不会推辞,一口应承下来。
国家出手,和嫌犯所在国家进行商谈。
我国的国力正值强盛时代,在国际上的威望与日俱增,和很多国家都有经济合作。
那个国家虽然没有和我们签订引渡合约,但在进出口贸易上,和我国有深入的交流。
对无良开发商那种无关痛痒的小人物,对方当然愿意同意引渡,一来没必要因为一个小人物而伤了和大国之间的和气,二来还可以趁机提升和我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那个无良开发商,做梦都想不到,逃到国外没多久,就被抓住引渡回国了!
与此同时,这个开发商在国内还没来得及转移的财产,全部被查封。
他转移到了海外的资产和金钱,也被查封,该拍卖的拍卖,该清算的清算。
追讨回来的资金,以百分比例,返还给受害人。
因为有部分资金已经被罪犯挥霍,因此每个受害人得到的返回资金,约等于九成左右,还是损失了一成的资金。
不过,比起全部损失,能拿回九成资金,已经是了不起的意外惊喜。
受害群众自发的出钱,打造了两块牌匾,送到骆知秋和张俊的办公室。
骆知秋办公室挂的是:“情系百姓。”
张俊办公室挂的是:“心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