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第1/2页)宋春花笑而不语。
刘大宝却倒了一杯酒,递给宋春花:“来,我敬你一杯。你比我强呀,我这辈子都没抓到过大肥猪,你这是接二连三的抓。太厉害了。”
宋春花接着酒杯,恭恭敬敬的说道:“我不行,我不行的。都是运气好。”
“别说那些,喝酒。”刘大宝喝的满脸通红,开始讲一些故事,从小时候到现在。
宋春花抹不开面子,喝了一口。
众人喝的很开心,又开始关心起来宋春花的婚事了。
刘大宝问宋春花:“听说你要找个上门女婿?可是吧,你有三个弟弟,你弟弟以后长大了,这个家怎么分?”
“我几个弟弟都是学习的好苗子,以后自然都能考大学,有出息。这个窝,只有我住。”
刘大宝若有所思的想了想,好像宋春花说的也对。
众人酒足饭饱,万分感谢,这才散了这场聚会。
到了夜里,宋春花琢磨着这些猪肉剩下的有点多了。分给了姜藏月一百多斤肉,而自己家竟然还剩下二百多斤,本来上次就剩下了几十斤肉,这会又多出来二百斤的肉,实在是吃不完。
既然吃不完,不如卖掉换成钱。
不过村里的购买力就算了,家家户户都穷的不行,根本就没有闲钱买肉吃。要想卖出来钱,只能去镇上。
不过镇上也很远的,桃花源镇离村子有十几里的山路,这一来一回的,就得很久。
现在已经不限制私有经济了,虽然在桃花源镇并没有太多鼓励的一些措施,但是镇上确实有一些买卖东西的业主。不过,允许和经济实力是两个相对独立的问题。
不过宋春花卖的猪肉,确实一个生活必需品。这个时候,家养的肥猪,并没有饲料的加持,生长的速度很慢,一头三十斤的小猪仔,养整整一年,也只能长到二百多斤。
普罗大众这会的口味,也没有那么刁钻,大家更多的喜欢买一些肥猪肉,之后为日常做菜弄一些荤油。宋春花知道自己的这半头多的猪肉,是一定有市场的。
随后宋春花就和母亲唐淑萍商量:“妈,我打算明天早晨,去一趟镇上或者县城。把这些猪肉卖了。”
宋春花已经把猪肉切成一块一块的,分割好之后,用布包裹了起来,她以前也卖过东西,虽然卖猪肉是头一次,但是想着问题应该差不多。
“这去县城一趟就要三十来公里,去镇上的话,我估计卖不完。”唐淑萍有些忧心忡忡的说道。
桃花源镇虽然富庶一些,但是仍旧是远近闻名的贫困地区,现在普通的工人一个月的工资才五块钱,但是一斤猪肉就要一块五毛钱。也就是说普通人一个月的工钱,也顶多买三斤猪肉而已。
足见这个年代物资的匮乏。
但是县城里的工资显然更多一些,而且人也多一些。这头猪的猪肉非常好,膘情好,肉质细腻。这一百多斤的猪肉,如果全卖掉了,没准能卖到二百来块钱,这样就可以把欠陈墨白和二嫂卢敏的钱还清楚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