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一步一跪
33,一步一跪 (第2/2页)常之先见到对方,却是极为惊喜。
“清焰!”
常之先走入进去,随手关上了门,并布下了一方结界。
他很快又是一怔:“你怎么是气境,我记得你这具身体应在灵境才是。”
这人正是占据了雪雁身体的陈清焰,她声音平静地开口:“她根基不稳,我便散灵重修了。”
常之先一时无言,自古以来敢于自斩修为之人,皆是有着大毅力、大志向者。
对于陈清焰的所作所为,他无权指点什么。
常之先在玄天剑宗之内是执事长老之职,但陈清焰在宗门中的地位比他还要高,道祖更是视她为未来传承衣钵之人。
“当日测试根骨时,这雪雁资质上佳,且元阴未破,在所有人中最为适合你。”
陈清焰却淡然说:“资质只在其次,并不会影响我什么,但她身上牵扯太多,我只能暂离长安。”
常之先解释道:“我们原打算在未来替你扫除这些的,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夺舍了她。”
“我附身时她神魂便是残损状态,应是交了命门给别人,她无力抵抗,我便直接动手了。”
常之先讶异不已:“竟是这样?”
“那人我见过,当初向玄唐朝贡时他是天后近臣,名叫安厌。”
“……”
常之先沉默了下去,过了会儿嘴里喃喃自语:“又是他……”
“怎么了?”
“他也被选中了,现在是墨冰的宿主,虽然没测过他的根骨,但他体内灵气给人的感觉极为精纯,想来不凡。”
陈清焰却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她注意到常之先刚才话里的那个“又”字,估摸着在他身上是发生过什么事了。
常之先摇头道:“宗门里的事你不用管,安心做自己的事就好,雪雁身上的牵扯我们会尽快清除掉。”
他说着,轻一挥手,空中出现了数枚温玉,这些都是他在灵粹殿中拿出来的,灵药、法器各种东西都有,且每一样都极为珍贵,是核心弟子也享受不了的待遇。
“这些东西你先用着,未来需要什么就往宗门传信。”
陈清焰伸手接过一枚玉块,默默端详。
“你的剑也带来了。”常之先说道。
玄天剑宗每一位剑修,都有着只属于自己的一把剑,从气境时便开始在体内温养剑胎,到了灵境再养出剑灵。
陈清焰却放下了那块玉,道:“我既舍弃了之前的肉身,这剑已经对无用了,我会重新锻造自己的剑。”
常之先不由皱起眉头:“清焰……你散灵重修也就算了,连剑都舍了,即便醒的再早,未来也会落后于人的,九宗中的其他人,还有莽汉的那些家伙,都不是泛泛之辈。”
“我不会再输给任何人。”
常之先见状无奈,他可劝不动眼前这位。
陈清焰忽又问道:“对了,她进来了吗?”
常之先知晓她所说的是谁,思索过后摇头:“不知道,扶光那边的风声很紧……不过两次入关时,玄真教都在找人,看她们描述,所找的应当就是铁菩萨。”
陈清焰想到自己上次朝贡时,在秋猎中所遇见的那个余念。
“玄真教是他们在替别人找。”
常之先说道:“那铁菩萨若真是玄唐之人,身上必然藏了有关神机、玄甲术的秘密,扶光说什么也不会放人的。”
“没有火磷,知晓再多也无用。”陈清焰则道。
事实的确如此,如果将机工造物看成是修士的法器,那要驱动他们的灵气便是火磷。
只是与修士法器不同的是,修士们所驱使的法器是有一个无法打破的桎梏的,一个婴儿再怎样也无法挥动两米长的巨剑,低境界的修士也驱使不了品阶高的法器。
但火磷不同,火磷所蕴含的巨大能量,是他们修士自身所根本比不了的!
一块火磷便可以让一个只受过短短几年时间训练的凡人有着媲美尊者的力量!
但即便是半神,也无法将一位修士立即提升至尊者的境界。
这便是他们仙秦、莽汉和玄唐之间差距的由来。
只是火磷这东西,只有玄唐境内有,他们修士们至今未曾得见过一面。
千年来,他们自然也都照猫画虎地研究过机工之道,但无法解决能源核心的问题,只能用灵气驱动,他们所造出的再精致的玄甲,也只是一件比较不错的法器罢了。
气境修士穿上他,也敌不过灵境修士。
火磷,此物究竟是什么?!
为何又只有玄唐才有,这是困扰了仙秦和莽汉千年的谜团。
这次入关以来,除了要开启成神之路,还有一点便是要设法弄到火磷。
只要掌握了玄唐的机工术,那么玄唐便不可能再继续压制他们了,一切就都将彻底扭转。
不过陈清焰并不在意这些,她只求自己能不断变强。
阳神一死,世间修士将再无法突破逆境。
成神之路是唯一的选择,为此她才肯到玄唐来蹚这趟浑水,若非如此,她大可以再仙秦安心等着玄唐这边事了,到时候再到这边来享受这崭新的修炼环境。
陈清焰又提醒道:“这个雪雁的师尊是皇室身边的人,还是不要与她有牵扯。”
常之先却说道:“只是个命境修士罢了。”
一个命境修士,在玄唐这边已经是了不得的存在,但在仙秦却同样多如牛毛。
甚至不需要他们出手,也有无数办法能弄死对方。
陈清焰看过去一眼,“来之前,道祖嘱咐过我,这玄唐的皇室都不简单,能少与之接触还是尽量少与之接触,虽然宗门迁到玄唐这边的这部分不重要,但最好也别折腾没了。”
常之先怔了怔,听到道祖两个字才失神地点了点头。
以他的地位,是接触不到玄天剑宗的道祖的。
“我……知道了。”
“对了,我那个哥哥醒了,让他来找我。”
调作息,以后看看能不能上午更新
(本章完)